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

时间:2015年04月22日      点击:[]

 
 
景陶教函[2015]16号
 
 
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
 
各学院:
为了加强我校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规范化管理,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进展情况,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,学校决定对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行中期检查。望各学院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毕业(设计)论文中期检查工作。具体检查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请各学院在4月24日之前,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自查工作。
1、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“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”的安排,对中期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,对于未完成的工作,督促学生尽快完成。特别是对于目前还未到校的学生要重点检查,加强联系,了解其未到校的具体原因。
2、各学院要从毕业设计(论文)有无课题工作量太大或不足、有无课题进展滞后、能否按期完成课题、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。
3、各学院根据指导教师和教研室自查情况完成《景德镇陶瓷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自查报告》(包括上述检查情况汇总、做得较好的方面、存在的较突出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及建议等)。
请于4月24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及在校学生名单(包括学生姓名、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、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姓名、学生的有效联系方式)的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。
二、教务处将于4月24日之后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各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自查工作进行检查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具体内容如下:
1、抽查对象:在校学生
2、抽查内容: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(包括学生已完成的内容、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进展情况记录表、中期检查表等)
特此通知
 
 
二○一五年四月一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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