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

时间:2013年10月12日      点击:[]

 各班级:

根据《景德镇陶瓷学院关于2013年国家“两奖一助”金评选评定工作通知》相关规定,按照《景德镇陶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景德镇陶瓷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结合本分院工作实际,在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的基础上,党总支经认真研究,决定推荐10计科(2)班黄晓娟等17位同学参加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。
(附表如下)
 
公示期为10月11日—10月14日,凡对推荐上述同学有意见者,请于10月14日下午5点以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总支反映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
简老师:8466677  13517980282
老师:8466677  13979816158
 
  
   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
        2013年10月11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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