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按照《景德镇陶瓷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结合本分院工作实际,在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的基础上,分院党委经认真研究,决定推荐16计科1班游芬等30名同学参加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。
公示期10月16日—10月22日,凡对推荐上述同学有意见者,请于10月22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向分院党委反映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余老师 13979852399
信息学院2018-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.xls
信息工程学院党委
2019年10月16日